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冠领优秀案例分享|2025年5月第2期

发布时间: 2025-06-13

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自从成立以来,始终将办案质量视作安身立命的生命线。冠领律所狠抓办案成效,冠领律师严谨负责,由此催生出一大批优秀案例。现将冠领律所近期部分优秀案例进行展示,以供各位同仁学习分享。

案例一

宋浩、吴颖华律师代理上海浦东新区继承纠纷、共有纠纷案

钱先生夫妻因家中老房拆迁补偿安置利益分配问题,与兄姐产生分歧。冠领律师代理该案两审皆胜,成功助钱先生夫妻获得价值约800万元的权益,获赠致谢锦旗。

2007年,上海浦东新区钱先生姐弟四人和父亲签订家庭协议,约定家中老房由钱先生继承,父亲由钱先生照料。然而,房屋拆迁后,钱先生的兄姐对拆迁补偿安置利益分配提出异议,认为应按父亲后来的公证遗嘱均等继承。双方协商无果,钱先生和妻子遂委托冠领(上海)律所帮助他们通过司法程序解决纠纷。律师宋浩、吴颖华接受律所指派代理此案。

冠领律师梳理房屋产权变动脉络,收集并整理宅基地使用证、房屋析产协议书以及2007年家庭协议书等关键证据,向法院提起诉讼。庭审中,律师详细阐述房屋产权的历史沿革,强调钱先生是房屋立基人、建房人,虽曾将产权交由父母代持,但后来父母已归还。针对对方主张遗嘱继承的观点,律师指出2007年协议系各方真实意思表示,钱先生也履行了协议约定,在未达成新协议的情况下,应按该协议处理财产。

一审法院判决案涉房屋拆迁安置的两套房屋权益、相关动迁款及过渡安置费归钱先生所有。钱先生兄姐提起上诉。2025年1月,二审法院驳回上诉,维持原判。

案例二

申洁莹、樊志红律师代理北京朝阳合同纠纷案

杨先生将房产过户给继子小王,约定由小王按月支付相关费用,赡养老人,但之后小王违约。冠领律师找到房产代持这一关键点,成功帮杨先生和妻子收回房产,获赠锦旗。

杨先生和张女士系再婚夫妻,婚内未育子女。张女士再婚前育有一子小王。杨先生再婚前拥有一套北京朝阳区的房产,价值约600万。2021年,杨先生基于对继子的信任,与小王签订协议,将房产过户至小王名下,约定小王按月支付房费和生活费,并照顾二老晚年生活。然而,小王在支付六个月房费后便停止给付,也未履行照顾义务。杨先生和张女士为维护自身权益求助冠领律所,律师申洁莹、樊志红接受律所指派代理此案。

冠领律师仔细钻研协议内容,敏锐地抓住房产代持这一关键要点,向法院提起诉讼。庭审过程中,冠领律师指出,这套房产原本是计划给张女士的。由于当时张女士不具备购房资格,才做出了当前安排,所以从本质上来说,这份协议体现的是房产代持关系。在冠领律师的不懈坚持下,小王最终承认了房产是代持这一事实,双方达成一致意见。

2025年3月,法院作出调解书,确认杨先生和小王签署的协议解除,小王需配合将房产转移登记至杨先生名下。

案例三

王艳艳、樊志红律师代理北京昌平分家析产纠纷案

因北京昌平某宅院内五间瓦房的所有权问题,刘先生与五个兄妹产生纠纷。冠领律师从医学、法律等多个专业角度论证,帮刘先生得到房屋所有权以及宅基地使用权,获赠锦旗。

1985年,刘先生和哥哥签署分家单,约定北京昌平某宅院内五间瓦房归刘先生所有。2019年,他们的母亲立下代书遗嘱,也对此进行确认。然而,2020年,父母离世后,其他兄妹五人认为代书遗嘱无效,房屋应按法定继承处理。刘先生无奈求助北京冠领律所,律师王艳艳、樊志红接受律所指派,代理刘先生提起诉讼。

庭审过程中,对方围绕遗嘱效力发起多轮质疑,涉及遗嘱签字真实性、订立程序合规性、立遗嘱人行为能力等方面。对此,冠领律师精准回应,指出从刘先生母亲的住院病历中可以发现,刘先生母亲在多数时间神志清醒,具备正常表达和认知能力。谈及1985年分家单的效力,律师进一步分析,在农村子女成家后分家是常见现象,父母对家庭财产的分配通常会参与意见,结合遗嘱视频可知,刘先生父母对分家一事是知晓且认可的。综合多种因素,律师有力论证了分家单合法有效。

2024年12月,法院采纳冠领律师观点,判决案涉宅院内5间瓦房归刘先生所有。相应地,案涉房屋宅基地使用权也归属刘先生。

案例四

丁福海律师代理北京大兴法定继承纠纷案

万先生欲独自继承父母遗留的北京大兴房屋,其家人却对曾经承诺的“放弃继承”反悔。2025年3月,冠领律师以专业、严谨的办案技巧,顺利实现万先生诉求,获赠致谢锦旗。

万先生有一个哥哥,一个妹妹,三人的父母一直由万先生单独照顾。后来父母去世留下北京大兴区一套价值120万的房屋,哥哥妹妹同意放弃继承,房屋归万先生一人所有。2023年,哥哥去世,万先生于次年要求妹妹、嫂子和侄子协助办理过户手续。三人却要求法定继承房屋。万先生为此求助北京冠领(朝阳区)律师事务所,律师丁福海受律所指派代理此案。

因万先生的哥哥妹妹只是口头承诺放弃继承,缺乏证据,冠领律师认为直接起诉存在较大风险,遂制定调解方案,并分别说服万先生的妹妹万女士、嫂子和侄子,接受折价款后放弃继承。律师随之起诉,向法院阐明双方调解意愿。此时万女士再次反悔,要求法官在调解书内载明,万先生需向她支付16万元,企图再获一笔折价款。对此,律师利用万女士放弃继承声明和转账记录,请求法官在调解书上作出折价款已履行的说明,获得同意。

2025年3月,法院作出《民事调解书》,载明案涉房屋由万先生一人继承,万先生向万女士支付折价款16万元(已于2024年8月履行),万先生向其嫂子和侄子共支付折价款15万元,各方对房屋继承问题再无其他争议。

案例五

张凯强、邓敏律师代理山西临汾侵权责任纠纷案

山西临汾胡先生一家因寻求赔偿陷入执行困难。冠领律师通过深厚的专业知识与得当的谈判策略,仅用45天便帮胡先生一家与对方在庭前达成调解,获赠致谢锦旗。

胡先生家住山西临汾。2023年5月,其一家三口在当地餐厅就餐时,因故与邻桌郭某发生口角,后遭到郭某殴打,造成胡先生轻伤一级、胡先生妻子和儿子轻伤二级。后经司法维权,郭某被判决承担刑事责任并对胡先生一家进行民事赔偿。然而,在强制执行阶段因原代理律师疏忽,导致执行无法推进。之后胡先生向北京冠领律所求助,冠领指派律师张凯强、邓敏代理本案。

接受委托后,冠领律师分析案情发现,郭某为限制行为能力人,名下无可供执行财产,必须将其父母追加为赔偿义务主体。赔偿责任、主体确定后,冠领律师代理胡先生一家向法院提起了诉讼。成功立案后,律师一边与承办法官言明案件事实以及胡先生一家受伤、家庭经济状况,希望法院能够发挥居中作用促成双方调解;一边与郭某家人沟通释法明理,阐明其应承担的法律责任。

最终,经多轮沟通,对方在开庭前同意如数支付胡先生一家赔偿金。拿到赔偿金后,冠领律师代理胡先生一家向法院撤回了起诉。

文章来源:(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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